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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的公告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36号
2014-05-28
  • 2008-05-28 原审立案 2008-11-06 原审初裁 2009-06-02 原审终裁 2014-05-29 措施终止
  • 调查通知文件

公告

关于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反倾销措施到期终止的公告

2014-05-29 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

商务部公告2014年第36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于 2009 年 5 月 27 日发布年度第 31 号公告,决定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征收反倾销税。

由于没有国内产业或代表国内产业的自然人、法人或有关组织提出复审申请,商务部也决定不主动发起期终复审调查,自 2014 年 5 月 28 日起,对原产于韩国和泰国的进口初级形态二甲基环体硅氧烷所适用的反倾销措施终止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2014 年 05 月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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